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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就业南京籍毕业生返籍落户办事程序
发布者:顾沈靖 发布时间:2008-04-18 阅读:880次 双击自动滚屏
 

  毕业后未就业的南京籍生源毕业生,根据毕业生的意愿,可以先办理落户手续,程序如下:
  一、须持有的证件材料:《报到证》原件和户口迁移证。
  二、毕业生持以上证件材料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10、11号窗口)办理求职登记、报到和档案管理手续。
  1、城区的毕业生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之后,持以上证件材料到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  2、三区两县(江宁、原六合、原江浦、溧水、高淳)的毕业生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之后,再持以上证件材料回生源县(区)人才中心报到、办理落户手续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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