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后未就业的南京籍生源毕业生,根据毕业生的意愿,可以先办理落户手续,程序如下:
一、须持有的证件材料:《报到证》原件和户口迁移证。
二、毕业生持以上证件材料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10、11号窗口)办理求职登记、报到和档案管理手续。
1、城区的毕业生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之后,持以上证件材料到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2、三区两县(江宁、原六合、原江浦、溧水、高淳)的毕业生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之后,再持以上证件材料回生源县(区)人才中心报到、办理落户手续。